陵水惠民村镇银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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陵水惠民村镇银行2022年度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
日期:2023-09-20 16:11:10 打印

根据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》《陵水惠民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》及相关监管规定,现将陵水惠民村镇银行(以下简称“本行”)2022年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如下:

一、关联方基本情况    

截至2022年12月末,本行存量关联方259户,其中法人关联方43户、自然人关联方216人。

二、关联方认定情况    

2022年11月9日,对照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》,按穿透式原则,本行进一步调整规范了关联方名单,并经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《关于更新陵水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名录的提案》的决议,将259关联方名单进行动态管理。

本次调整后,关联方名单较上次的146户增加113户,主要为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的原则,将所有内部工作人员纳入本行关联方名单管理。

二、关联交易基本情况

截至2022年12月末,本行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共3户、3笔,均为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(贷款、担保),无其他类型关联交易。

关联交易余额合计46.74万元,占本行2022年末资本净额的0.5%,小于50%,符合监管的规定。

四、关联交易发生情况  

报告期内,本行与关联方之间新增一般关联交易1笔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。具体交易情况如下:

(一)关联交易概述和交易标的情况

报告期内,本行与1户关联方发生授信类关联交易1笔,交易金额合计30万元,占上季末资本净额的0.32%,累计交易未达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%,为一般关联交易。交易的担保方式均为保证担保方式,定价政策按交易当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加BP执行,

(二)定价政策

报告期内,本行与本行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商业原则,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加浮动点,交易价格公允,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。

(三)报备管理情况

报告期内,本行发生的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1笔,已向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报备。

(四)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

报告期内,本行发生的授信类关联交易均为一般关联交易,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,无需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。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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